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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力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来源: 一财网       收录时间: 2016-07-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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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是山东省金融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到鲁后着重抓的金融改革方面之一。去年年初,《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正式推出,及今一年多过去,成果如何,郭树清自己给出了答案。

来自于山东省政府网的信息,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召开。郭树清总结道,山东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山东省是全国唯一一个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省份。

按照当初的方案,设立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两个重要原则是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对外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社员自愿,互助合作,风险自担。

对一年多的农村合作金融实践,郭树清总结道:摸索形成了新型合作社筛选认定工作规程,积极帮助合作社建章立制,着重从社员身份、资金来源用途、经办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及时予以资格认定。在严守政策红线前提下,从资金归集、信用评价、融资担保等实践层面进行了很多探索创新。农行、农信社认真履行账户开立、资金存放、支付结算等托管职能,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信用互助的外源融资支持,合作银行托管服务逐步走上正轨。

来自山东省金融办的信息,截至20164月末,全省共有32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县(市、区) 9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试点合作社数量比上月新增4;参与社员(包括法人社员)8540人。4月份全省共发生信用互助业务77笔,互助金额198.9万元。截至4月末,全省累计发生互助业务830笔,互助金额2690万元,互助金余额603笔,1859.4万元。

郭树清也对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风险有所担忧。他说,必须依托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把那些实体经济较强、生产经营稳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合作社纳入试点。坚持社员制和封闭式,绝不能超出规定范围吸收或发放资金,绝不允许出于吸收资金目的,将原本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联系的其他农民、一般社会公众发展为本社社员。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探索出方便社员、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信用互助模式。紧密依托社员之间相互知根知底,个人与个人之间信用关系良好,社员信用意识比较强这一实际,深入推广信用互助规则。

下一步,在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方面,山东将以“增量、扩面、提质”为主线,合理规划试点合作社数量,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覆盖面,稳步扩大信用互助业务量,努力提升试点的广泛性、规范性、普惠性。着力培育试点示范社,循序渐进、梯次推进,成熟一批、发展一批,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优化托管银行服务,增强其风险管控作用,加大对试点合作社和社员信贷支持力度,满足长期、大额和季节性的用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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